5月21日至25日,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对保山地方高速公路质量进行综合督查。
根据《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督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实体检测的方式进行。督查组除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及质监站对地方高速公路质量监管工作外,抽取了保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并分为综合组、外业组和内业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抽检工程实体指标及原材料指标等方式,认真检查了项目的整体质量状况、质量管理行为、施工管理及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对施工、监理、专项检测等合同段进行评分,并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25日上午,督查组分别从质量管理行为、路基、隧道、桥梁、试验几个方面反馈了督查意见,对保山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逐一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被督查各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将举一反三、立即整改。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兰再清表态:一是切实整改。将按照检查报告和监督通知书整改内容,认真整改,确保落实到位,按时上报整改报告。二是强化监管。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坚持以“四个依托”,实现“四个提升”(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升监督队伍专业知识;依托在建高速公路专家,提升监督队伍技术水平;依托专家授课,提升监督队伍政策法规掌握;依托省厅质监局领导专家,提升干部职工监督水平)。按照2018年度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切实履行好地高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国高项目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保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杨成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