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春运期间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和运力保障,确保物资运输畅通高效和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2月4日至5日,市地方海事局采取重点抽查和“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对澜沧江流域昌宁县境内的渡口(码头)和船舶进行安全督查,共计检查船舶12艘,水上娱乐(餐厅)设施2处,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渡口(码头)、船舶和水上娱乐(餐厅)设施进行了现场整改处理,并提出了要求:一是保运力,要结合需求,适时调整船舶的渡运频次,确保运力需求。二是保安全,县、乡、村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渡口(码头)、船舶经营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三是强执法,县(区、市)地方海事部门要切实加强海事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值守,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和报告制度。
保山市地方海事局 宋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