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县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市局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抓好水上运输安全责任落实。一是及时签订2017年县、乡(镇)、村(社区)、渡口四级安全责任:于12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度县与乡镇、企业签订责任书32份;乡镇与村(社区)、企业签订责任书36份;村(社区)与船舶经营主体签订责任书32份,海事处与船舶经营主体签订责任书24份,一共签订责任书124份,签订率100%。做到年初责任分解细化,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于1月9-13日开展渡口安全专项检查:龙陵县地方海事处对全县8个渡口、9艘船舶进行了安全检查。一查六证一照(适任证、船检证、传播国际证、船舶所有权证、行政许可证、营业运输证、营业执照)是否达到船员持证上岗适任,船舶是否合法适航。二查有无应急预案,救生衣、消防器、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三查船名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航行日志和日常管理是否规范。三是对春运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召集乡、村相关责任人和船舶管理员在各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及时传达市、县春运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春运期间安全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同时对2017年主要水上运输安全工作作要求。(匡鹏)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委办信息科、政府办信息科、第一纪工委。
编辑: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