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80118010 | ||
标 题 | 关于保山中心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 | ||
发件IP | 182.241.81.*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1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局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垂阅这封政民互动交流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带领下,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密切协同下,全市众志成城、勠力同心,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称号,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空前发展。多项重点工程的实施,市容市貌及市民的出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然而,地下综合管廊及部分城市道路翻新的长期施工,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不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是翻新道路多处路段有深坑。太保路、兰城路等路段翻修后,路边的下水道井盖及路中间深坑太多,路窄且交通流量大,自行车、摩托车靠路边行驶,很容易就被“坑”倒了,进而发生交通事故。 二是泊车位设置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兰城路多个公交车站牌前违规设置了泊车位,上下班高峰期,路两边停满车,公交车直接停在了路中央,个别司机还临时将车停在了机动车道,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 三是城市边缘化、两极化分界路段猪八戒娶妻—黑灯瞎火。北七环作为板桥方向及下村公租房“难民窟”万数人每天进城上班的主干道之一,比起主城区多处路段人流车流量要大得多,且周边工地尚在施工,路况差、交通恶劣,路灯已经安装好一年多了,时至今日却一直不投入使用,纯属摆设。四是部分司机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停车现象突出。中心城区多数人上下班都骑自行车、电瓶车和摩托车。然而,很多司机将车长时间停在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导致非机动车不得不行驶到机动车道,特别是下村公租房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两边停满了车辆,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五是永昌路减速带太多,部分减速带太高,减速明显,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建议:一是加快修复翻修路面下水道井盖部位及路面深坑。二是取消违法设置的泊车位。三是启用北七环路灯,并考虑冬天夜长适当延长开灯时间。四是加大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处罚力度。五是合理设置减速带,采用警示牌或者梯级增高的减速带提示减速。事无小大,一听于法。为方便市民安全出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人性化的城市,恳请局领导商有关部门,给予解决为盼!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您好! 您在20180118010号信件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科室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研究。经查,您所反映保山中心城区的问题:1.翻新道路多处路段有深坑;2.泊车位设置不合理;3.城市边缘化、两极化分界路段黑灯瞎火;4.部分司机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停车现象突出;5.永昌路减速带太多,部分减速带太高,减速明显,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这些问题的行业主管部门在保山市住建局、保山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没有相关的职能职责。因此,建议您向保山市住建局、保山市交警支队进行反映。 感谢你对保山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和发展的关注,希望你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最后,恭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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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2月02日 |